我所理解的“工作室”,一般会出现在两个地方:
1、商业用途,2、艺人包装(其实也是商业用途)
我所理解的“工作室”,说白了就是为了营销和赚钱。
我所理解的运动员,特别是现役运动员,是勤勤恳恳、努力奋斗,为国争光。
如今这个时代,运动和商业脱钩是不可能的,但我所理解的运动员,应该是在“组织”范围内的适量商业活动,而不是商业运作下的产物。
体育,需要赞助;运动员,需要生活,需要有“应得的”报酬,这都无可厚非,甚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。
但我所理解的运动员,特别是现役运动员,应该首先是运动员本身,而不是某个工作室旗下的“艺人”。
我所理解的运动员的“公关危机”,所触发应变的主体应该是运动员本人,或者TA的单位。而我所理解的“单位”应该是体育总局,或者比如说“游泳队”。而不是一个,不知道什么时候存在,和为何存在的“工作室”。
如果,一个运动员,TA逐渐被“商业化”,有营销团队,有公关团队,有专职的粉丝维护人员,做“活动”、炒CP......这和一般的流水线上的产物到底还差多远。
不知道,这是不是个例,还是,这个世界早已不再是我们熟悉的样子!
PS:这个姐姐还蛮客气的,没在港澳巡的时候爆出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