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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通知!中国要全球征税了,澳洲华人跑不掉!

共1780字|预计阅读时长4分钟

澳洲华人,颤抖把,中国要全球征税了!

目前,随着中国税收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,实际开始向中国公民的境外收入征税,

中国税收居民有别于通常认知中的“居民”概念

简单来说,无论你因为何种理由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,就应被认定为是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。

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183天”的税收居民,

新个税法此前给了一个“六年豁免”窗口期:

暂时免征无住所居民个人由2019年度起六年内所获取的个人境外所得税。

如果无住所个人在第七年中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,且此前六年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,则当年度会触及全球收入在中国征税。相关规则从2019年1月1日生效。”

哪些境外资产信息将会被交换给中国税务监管机关?

上周,彭博社报导,随着中国开始执行外国投资规定,中国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们面临高达20%的海外投资收益税单。

知情人士称,这些富豪将面临高达20%的投资收益税

据卢麒元先生介绍,这些年我国的资金外流保守估计在30万亿以上!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。

大量的有钱人士,在内地赚了个盆满钵满,然后施施然将财富转移到国外,再全家移民,成为真正的海外富人。

彭博社引述德勤中国副主席叶伟文说,中国已经有了一个CRS数据库,税务机关可以从中轻易发掘潜在税收。

另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,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星期一发布的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,中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,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。

报道称,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,年收入100万元人民币(18万3948新元)以上的高收入者,约占申报人数的1%。

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,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。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%的个人缴纳的个税,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。

根据中国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相关规定,

即便在境外居住的中国公民,仍可能需要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这意味着,拥有海外资产的中国富裕阶层,并不意味着完全可以逃避税收责任。这一政策的存在,确保了国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财富的有效管理。

自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实施以来,对于境外所得的个税就有专门的规定。其中,“投资收益”,如“红利所得”和“财产 *** 所得”,适用的税率就是20%。

今年3月,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一则个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案例中强调,

境外所得要申报,切勿隐瞒存侥幸

,并明确了居民个人对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报纳税,

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一直坚持的基本制度,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延续了该项规定,即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,均应依法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根据《判定标准》,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的判定标准,6年周期及周期内的居住连续性是一个重要因素,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这也就意味着,自2019年及之后算起,若无住所个人连续6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

则从第7年开始将要为境外所得纳税;

如果6年中有任何1年上述条件中断,则第7年继续免缴个人境外所得税。

今年3月,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一则个税务算服务与风险提示案例中称,境外所得要申报,切勿隐瞒存侥倖,并明确了居民个人对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报纳税。《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,均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,彭博社报导,随着中国开始执行外国投资规定,中国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们面临高达20%的海外投资收益税单。

所谓的“此前六年”,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,“此前六年”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(含)以后年度开始计算。

这也就意味着,自2019年及之后算起,若无住所个人连续6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,则从第7年开始将要为境外所得纳税;如果6年中有任何1年上述条件中断,则第7年继续免缴个人境外所得税。

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有一天去澳洲,存了一笔钱并用这笔钱买了一只股票,结果大赚,那么澳洲的银行/金融机构就有义务把中国人存款、购买股票的信息披露给中国的税务监管机关。

在3号文中,所谓个人境外所得主要分为八大类,主要包括劳动、知识产权、财产 *** 等。

随着中国税收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,实际开始向中国公民的境外收入征税,理论上说已是势在必行、箭在弦上。加密货币短期内不会,但长远来看,则很可能会纳入税收体系中。

从当代税收理论上来说,公民向国家纳税的理由及合理性主要有以下3点:

1. 需要的分担:国家向人民征税,是为了实现其职能所需经费的需要,而人民有分担公共需要的义务(公需说、义务说、牺牲说、掠夺说等)

2. 劳务的报偿:国家向人民提供利益,人民向国家纳税作为报偿(交换说、保险说)

3. 经济调节:国家征税不仅取得财政收入,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调节作用(社会政策学说、边际效用说、调节杠杆说等)

那么,对澳洲华人的征税将是必然

你们对中国全球征税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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